會計崗位如何劃分?
會計工作崗位是如何劃分的? 1、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 2、出納; 3、稽核; 4、資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6、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7、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8、總賬; 9、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10、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無證上崗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您可以使用"← | →"鍵快速翻頁,或者進入全文閱讀模式!來源:會計從業-考試資料網Tags:會計從業了解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