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主體。要求單位負責人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字,是督促其對財務會計報告內容認真負責的程序性措施。如果責任主體不明確或者過多,會導致責任追究不到位,可能會出現簽字人推卸責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