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PA 1870年之前美國會計師作為壹個職業鮮為人知。 1887年美國公***會計師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ublic Accountants)成立。 這壹事件得益於壹位英國會計師的意外造訪。 1886年10月倫敦Thomas Wade & Guthrie事務所的合夥人埃德溫。 格思裏(Edwin Guthrie)越過大西洋來到美國,處理其紐約所合夥人突然去世而引發的糾紛。 格思裏先生在會晤美國同行時竭力推崇1883年成立的英格蘭和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 1916年AAPA更名為美利堅會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Account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壹年後,再次改名為美國會計師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of Accountants)。 1957年它以“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取代“accountants”,AICPA由此得名並延續至今。 為行文方便,以下壹律使用AICPA. AICPA在成立時僅有31名會員。 草創時期,AICPA作為全國性會計職業組織的地位曾受到過兩次嚴峻的挑戰。 第壹次是1902年成立的美國公***會計師團體聯合會(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Public Account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第二次是1921年成立的美國註冊會計師公會(American Society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由於羅伯特。 蒙哥馬利(Robert H. Montgomery)等壹批有識之士的中流砥柱,美國會計職業沒有重蹈英國職業團體林立之覆轍。 1905年10月和1936年10月,AICPA分別實現了與美國公***會計師聯合會和美國註冊會計師公會的合並。
1917年AICPA以聯邦儲備委員會文告形式,發表了“資產負債表的編制方法”,成為第壹份具有“權威性支持”的會計準則。 經過1929年和1936年兩次修訂,該文告對當時的會計實務產生了重要影響。 二十年代經濟危機使會計職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指責。 1932年會計程序委員會(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成立,標誌著AICPA對會計準則的系統研究。 1959年會計原則委員會(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取代會計程序委員會,繼續制定和發布會計準則。 60年代中期,APB作為準則制定機構的合法性開始受到質疑。 為此,AICPA於1972年成立了惠特委員會(Wheat Committee),專門研究制定會計準則的建制問題。 根據該委員會的建議,美國於1973年成立了獨立於AICPA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揭開了會計準則制定的新篇章。
1939年AICPA成立審計程序委員會。 此舉是對麥克森 - 羅賓斯(McKesson & Robbins)案件的直接反應。 委員會針對存貨和應收賬款的審核、獨立審計師的聘用、以及審計報告的格式等提出了若幹建議,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第壹號審計程序公告 —— 審計程序之擴展。 僅1948年該委員會就發布了10項公認審計準則。 1972年AICPA成立審計準則執委會(Auditing Standards Executive Committee),取代審計程序委員會。 1977年審計準則執委會再改組為審計準則委員會(Auditing Standards Board)。 鑒於社會對CPA審計的批評,AICPA於1977年成立了會計事務所部,將職業自律由個人延伸到實體。 其後,它又壹分為二,即上市公司部(SEC Practice)和非上市公司部(Private Companies Practice)。 它們為同業復核提供了組織上的保證。
教育與研究AICPA的成立得益於英國會計師的指點。 而美國會計師則在英國同行之前領悟到大學會計教育對會計職業的極端重要。 伊萊賈。 塞爾斯(Elijah W. Sells)在1915年11月《會計雜誌》的壹篇文章中講述了這樣壹個故事:19世紀末有壹位有名的會計師曾向壹位著名大學的校長建議在該校設立會計課程,但卻遭到了校長的奚落,理由是大學只設人文(Arts)和科學(Science)課程。 會計只是商科(Business)的壹個分支,而商科尚不在大學的學科之列。 到1915年底美國已有19所高等院校開設了會計課程。 據調查,1917-1926年有697人加入AICPA,其中240人只有高中以下學歷(34%);278人系高中畢業(40%);179人大學畢業(26%),其中57人畢業於紐約大學;12人畢業於哈佛大學;10人畢業於威斯康辛大學,其他學校的畢業生均少於10人。 美國摒棄了英國的“學徒制”會計培養模式,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詮釋美國會計職業的鼎盛。
早在1969年AICPA就確立了CPA五年制大學教育的構想。 1987年1月AICPA以全員投票方式通過決議:從2000年起將CPA的教育要求由四年提高到五年,即150個學分。 1900年美國只有250名CPA,而現在僅AICPA的會員就達30萬之眾。 隊伍的持續壯大和知識的層出不窮也使得CPA後續教育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1959年AICPA成立了後續職業教育部,並使職業教育逐漸成為協會的壹個重要職能。 1971年AICPA通過決議,敦促各州CPA協會要求執業CPA必須接受後續教育。 到1987年已有48個州確立了這壹硬性要求。 1990年AICPA要求其所有會員必須在三年內完成120學時的後續教育,且每年不得少於20學時。
1905年《會計雜誌》(Journal of Accountancy)問世。 它既是AICPA的官方喉舌,又是CPA交流經驗和探討理論的園地。 10年後它的發行量就上升到4,000份。 二次大戰後,美國的大學教育經歷了壹次“**性”的轉變,具體表現有三:(1)教育層次由本科生為主轉向以研究生為主;(2)教育目標由培養“專才”轉向培養“通才”;(3)教育職能由單壹教學轉向教學與研究並重。 1959年,美國發表了由福特基金會(Ford)和卡內基基金會(Carnegie)資助的兩份關於管理教育的著名研究報告。 它們揭示了管理教育存在的諸多時弊,包括研究的滯後。 從此,研究日益成為各個學科在大學的立足之本。 研究水平的提高不僅有助於會計在大學地位的改觀,而且也為會計職業的發展提供了永不枯竭的源泉。 對此,AICPA以及會計師事務所也做出了積極的反應,包括在大學設立研究教職、資助研究項目、以及制定準則中運用研究成果、等等。 今天,美國執各國會計研究之牛耳。
結語在歷史的長河中,壹個世紀只是短短的瞬間。 1966年約翰。 凱裏(John L. Carey)和威廉。 多爾蒂(William O. Doherty)在《會計職業的道德標準》壹書中寫道:“CPA目前還沒有被廣泛地視為第壹流的職業,但未來的希望卻無以限量。” 美國會計在不到壹個世紀的時間裏,由壹個普通的“行當”發展成壹流的“職業”。 其中的原因發人深思。 在職業化的過程中,美國CPA大膽借鑒了英國的經驗,但卻沒有亦步亦趨英國的模式。 他們走出了壹條自己的、更加成功的職業化道路。 在中國會計職業化的今天,美國的歷史是壹面不可多得的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