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合夥制的會計師事務所,還是有限公司形式的會計師事務所,都需要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立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