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條件如下:
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
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中級會計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有機會獲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
中級會計職稱: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同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範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