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員定位來看。會計師事務所是合夥人主導的,合夥人負責承辦業務。普通合夥人喜歡被稱為總經理,而不是會計。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可以榨取其他人的剩余價值,獲得分紅。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比非合夥人的註冊會計師強多了。律所以律師為主,律師的業務都是他自己接手。他只需要把平臺費交給律所,律師就吃光了,沒有剩余價值讓合夥人提取。律所合夥人只是壹個頭銜。合夥人律師和專職律師都喜歡被稱為律師而不是總經理。在律所,合夥人不壹定比非合夥人律師強,有的合夥人沒有案源,有的非合夥人律師打不完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