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會計處理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工程發生的費用。
在建工程發生減值時,可單獨設置“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也可按“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處理。
企業發生的油氣勘探支出和油氣開發支出(油氣開采),可單獨設置“油氣勘探支出”和“油氣開發支出”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建築工程”、“安裝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待攤費用”等單項工程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在建設項目中應負擔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稅金等,借記本科目(待攤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業承包的在建工程,應按承包工程的合理預計進度和合同規定的進度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付款項”等科目。當設備交付給建築承包商進行建築安裝時,借記本科目(設備安裝時),貸記“工程材料”科目。
工程竣工時,應按合同支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自營在建工程的主要會計處理。
(1)自營在建工程收到工程材料、原材料或庫存商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材料”、“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分攤的成本差異應同時結轉。涉及增值稅的,也要相應處理。
應由在建工程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輔助生產部門為項目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等科目。
在建工程發生的借款費用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二)在建工程聯合負荷試驗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試生產中形成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或轉化為庫存商品的,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攤費用)。
(3)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待攤費用計算分配,借記本科目(XX工程),貸記本科目(待攤費用);結轉在建工程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XX工程)。
在建工程完工後,已領出的剩余材料應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在建工程材料盤虧、報廢和毀損的凈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材料”科目;對剩余工程材料或處置凈收益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在建工程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報廢或毀損,扣除剩余材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
六、企業(油氣開采)在油氣勘探過程中發生的鉆井勘探支出,借記“油氣勘探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屬於尋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鉆井勘探支出,借記“油氣資產”科目,貸記“油氣勘探支出”科目;屬於未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鉆井勘探支出,借記“勘探支出”,貸記“油氣勘探支出”科目。
企業(油氣開采)在油氣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借記“油氣開發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借記“油氣資產”科目,貸記“油氣開發支出”科目。
7.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