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從工資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市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市私營企業和其他城市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的會計核算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物業管理企業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用來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該賬戶屬於負債類賬戶。貸方反映企業發生的應付、暫收款項,借方反映企業支付應付及暫收款項。月末,余額為貸方反映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金額。本賬戶按應付和暫收等款項的類別和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