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財政部關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定

財政部關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定

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自2013 10 1起實施)

教育對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

指定時間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在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