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現在取消了,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