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是會計專業人員更新知識、拓展技能、完善知識結構、提高能力素質的制度安排,應面向所有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因此,將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人員,或者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納入繼續教育範圍。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從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當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不具備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從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