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是指工程竣工後,承包商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和結算方式,向業主結清雙方的賬目。工程結算通常需要在工程建設中多次發生,直到整個工程竣工驗收,最終的建築產品需要結算。從而完成最終建築產品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本文主要闡述了工程預備費、工程價款和竣工後結算(工程竣工結算)。
二、工程價款結算的方式
我國目前的工程價款結算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采取多種方式。
(1)月結
采取旬末或月中預付,月末結算,完工後清算的方法。即承包商在每月月底提出竣工工程月報和工程款結算清單,提交現場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證,經業主確認後,辦理竣工工程的工程價款月末結算。跨年度竣工的項目,年終進行項目盤點,辦理年度結算。目前國內大部分建安工程都采用按月結算的方式。
(二)竣工後壹次結算
當壹個建築工程或單位工程的所有建築安裝工程的工期在12個月內,或工程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下時,工程價款可在每月中旬先行墊付,完工後壹次性結算。
(3)分段結算
對當年開工但當年不能完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可根據工程形象進度分階段結算。工程款可以按月預付,分段標準由各部門、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規定。
(4)目標結算
在工程合同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為不同的控制界面,以業主驗收控制界面作為支付工程價款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合同中的工程內容被分解到不同的驗收單位。當承包人完成單位工程內容並被業主驗收後,業主支付構成單位工程內容的工程價款。
在目標結算模式下,承包商要想拿到工程款,必須履行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完成界面中的工程內容;否則,承包商將遭受損失。
在目標結算方式中,應明確描述控制接口的設置,以進行量化和質量控制,同時應與項目資金的供應周期和支付頻率相適應。
三、工程預付款及其計算
目前在中國,大部分工程都是材料承包,也就是說承包商必須有壹定的周轉資金用於材料準備。通常在工程合同中,會明確約定發包人(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提前向承包人(乙方)支付壹定數額的工程預備費。預付款構成承包商為項目儲備主要材料和部件所需的營運資金。
我國《建築施工合同文本》規定,甲、乙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的時間和金額,並在施工結束後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壹扣除。預付款時間不得遲於約定開工日期前7天。如果甲方未能按約定提前還款,乙方將在約定的提前還款時間後7天向甲方發出提前還款通知。如甲方接到通知後仍未按要求提前還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甲方從約定的付款日期起向乙方支付應付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建設部發布的招標範本中明確規定,工程預付款僅用於乙方在開工初期支付與本工程相關的進場費用。如果乙方濫用此條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金額等於預付款金額的銀行保函(由甲方認可的銀行出具)後,甲方將按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該銀行保函將保持有效,直至甲方全額扣除預付款。甲方扣除預付款後,銀行保函金額將相應減少。
(壹)預付材料的數量
預付材料的限額可由以下主要因素決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購件)在工程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材料儲存期;建設周期。
對於常年應準備的施工企業,其材料準備限額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材料儲備限額=年度承包工程總值×主要材料比例×材料儲備天數。
年度施工日歷天數
建設項目壹般不超過當年建安工作量的30%(包括水、電、暖);安裝工程年安裝量的10%;材料比例較大的安裝工程按約15%的年計劃產值進行分配。
在實際項目中,還可以根據項目類型、合同期限、承包方式、供應制度等不同情況確定預備費的多少。比如工業項目中,鋼結構和管道安裝的比重比較大,主材的比重比壹般安裝項目高,所以準備資金的數額也相應增加。
(2)扣除備料款
由於發包人分配給承包人的材料屬於預付款性質,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隨著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儲備的逐漸減少,應通過沖減工程價款的方式予以扣除。扣款有兩種方式:
1,可在相當於預備費金額時,從建築工程中仍需使用的主要材料和構件的價值中扣除。從每次工程價款結算中,按材料比例扣除工程價款,在竣工前全部扣除。
2.建設部《招標文件範本》明確規定,乙方完成的總金額達到合同總價的65,438+00%後。當乙方開始向甲方還款時,甲方將從每次應付金額中扣除工程預付款,甲方將在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前至少三個月按照逐項分攤的方法扣除工程預付款總額。當甲方向乙方壹次性支付的余額少於扣除的金額時,差額作為債務結轉轉入下壹次支付。若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工程預付款,乙方享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第21條項下的權利。
四、進度款的支付
建安企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根據每月形象進度或控制界面完成的工程數量計算各項費用,並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即中間結算)。
以月結為例,目前的中間結算方式是施工企業在月末或月中向施工單位預付工程款,預付十天或半個月的工程款,然後在月末提交工程款和竣工工程月報,收取當月的工程價款, 並通過銀行結算進行月度結算,對現場已完成的工程進行盤點,並將相關資料提交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進行簽證審查。 大多數情況下,施工企業提出的統計進度月報表作為提取工程款的憑證,即工程進度款。
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應遵守以下要求:
(A)確認數量
工程數量的確認如下:
1.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報告。工程師應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根據設計圖紙核實已完成的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參加。乙方不參與計量,甲方自行計量,計量結果作為支付工程價款的依據有效。
2.如果工程師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能計算,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所列的工程量應被視為已被確認為支付工程價款的依據。如工程師未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3.工程師將不計量超出設計圖紙範圍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二)合同收入的構成
合同收入的構成在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中有說明。合同收入包括兩部分:
1,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即施工承包商與客戶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初步協商的合同總額,構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
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產生的收入。這部分收入不構成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在合同中協商的合同總金額,而是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原因形成的額外收入。
(三)進度款的支付
我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布的《施工合同文本》對工程進度款作了如下規定:
1.雙方計量確認後14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度款。甲方同期為工程提供的材料設備的價格與甲方按約定時間扣除的預付款同期結算。
2.合同價款在規定範圍內的調整、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和其他條款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3.若甲方超過約定的付款時間仍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款通知,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仍未按要求支付,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本協議應明確延期付款的時間,並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5天起計算應付貸款利息。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未能就延期付款達成壹致,致使施工無法進行的,乙方可停止施工,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工程保修金(尾款留存)
按照規定,尾款必須在工程總造價中預留壹定比例作為質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結束時最終撥付。對於最終付款的扣除,通常采用兩種方法:
1.當工程進度款累計金額達到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壹定比例(壹般為95% ~ 97%)時,停止支付,費用部分留作最後壹次支付。
2.我國發布的招標文件範本中規定,最終保留金(retention money)的扣除可從甲方首次支付給乙方的進度款開始,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金額作為保留金扣留在應支付給乙方的每筆工程款中,直至保留金總額達到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限額。
?六、工程竣工結算及審查
(壹)工程竣工結算的意義和要求
工程竣工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完成全部承包工程,經驗收質量合格並符合合同要求後,根據原設計施工圖紙及變更情況編制調整預算,作為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給承包單位。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對竣工結算作了如下規定: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後28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甲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應在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
3.甲方無正當理由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後28天內未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從第29天起按乙方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拖欠的工程價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4.若甲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後28天內未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結算價款。若甲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未付款,乙方可與甲方約定對該工程進行折價,或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該工程,乙方將優先獲得該工程折價或拍賣價款。
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後28天內,乙方未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導致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甲方要求交付項目的,乙方應當交付;如甲方不要求交付項目,乙方應承擔保管責任。
6.甲乙雙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有爭議的,按照爭議的約定處理。
在實際工作中,對於當年開工和當年竣工的項目,只需要壹次性結算。對於跨年度的項目,年終進行年終結算,未完成的項目結轉下壹年度。此時,竣工結算等於每年結算的總和。
工程價款竣工結算的通用公式為:
竣工結算=預算(或概算)+施工中預算或-預付並結算的工程價款或合同價款、合同價款調整金額、工程價款計算。
(2)工程竣工結算的編制原則
1.滿足結算條件:竣工圖完整無誤,竣工報告及所有驗收資料完整無誤。業主或委托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應逐項核實結算項目,是否符合設計及驗收規範要求,不符合要求需返工的,返工後結算。
2、實事求是,正確確定成本。施工單位要以對國家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竣工結算。
(三)工程竣工結算的作用
1,工程竣工結算可作為評估業主投資效果和核實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依據;
2、工程竣工結算也可作為雙方統計部門確定建築安裝工作量和實物量完成情況的依據;
3.工程竣工結算經建設銀行最終審定後,也可作為造價部門確定工程最終造價和實現雙方合同約定責任的依據;
4.工程竣工結算可作為承包商確定最終收入、進行經濟核算和考核工程造價的依據。
(四)工程竣工結算的編制依據
1,原施工圖預算及其工程合同;
2、竣工報告和竣工驗收資料;如基礎竣工圖、隱藏資料等。
3、設計單位簽證後的設計變更通知、圖紙會審記錄、施工記錄、業主委托監理工程師簽證後的工程量清單;
4、預算定額及相關技術經濟文件;
(五)編制工程竣工結算的內容
1,工程量增減調整。這是編制工程竣工結算的主要部分,也就是所謂的工程量差異,也就是說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與施工圖預算工程量之間的差異。數量差異主要表現為:
(1)設計變更和遺漏。實際圖紙修改和遺漏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可根據設計變更通知進行調整。
(2)現場工程變更。實際工程中施工方法不壹致和超深基礎,可根據雙方簽證的現場記錄和合同或協議的規定進行調整。
(3)施工圖預算有誤。在編制竣工結算前,應結合工程驗收和實際竣工情況,對施工圖預算中的錯誤進行更正。
2.差價調整。工程竣工結算可根據地方預算定額或基價表單價進行編制,因地方造價部門文件調整而產生的人工、計價材料、機械費用的差價可在竣工結算時進行調整。未標價材料可根據合同或協議的規定進行調整。
3.成本調整。屬於工程量的增減,安裝工程費用的計算需要相應調整;由於價格差異,安裝工程費通常不作調整,但應包含在計費程序中,換句話說,該費用應反映在總成本中;屬於其他費用,如停工費用、大型機械進出現場費用等。,應根據各地區的定額和文件壹次性結算並分攤到項目中。
(六)工程竣工結算的編制方法
1.根據施工圖預算編制竣工結算。增減項目和費用的調整預算應在業主或業主委托的監理工程師審批簽證後編制。
2、包幹合同結算方式準備竣工結算。這種方法實際上是以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竣工結算加上系數包幹。根據合同,尚若不存在超出包幹範圍的工程增減,包幹費用為最終結算費用。
3.根據房屋建築成本編制竣工結算。這樣,雙方根據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經濟資料,計算確定每平方米造價,再按實際完成的平方米數進行結算。
4.根據投標費用編制竣工結算。如果項目是邀請招標的,承包商可以在報價中采用合理的浮動。通常情況下,中標人根據工期、質量、獎懲、雙方承擔的責任簽訂工程合同,實行壹次性包幹工程造價。合同規定的費用為竣工結算費用。結算時只需將合同雙方約定的獎罰費用和超出包幹範圍的工程增減,作為“合同補充說明”進入工程竣工結算。
(七)審查工程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是竣工結算階段的壹項重要工作。審查工作通常由業主、監理公司或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內容通常有以下幾個方面:
1,查看合同條款。主要針對工程竣工是否合格,竣工內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結算方式是否按合同執行;主要材料的申請定額、取費標準、調整差額是否按約定執行。
2、審查隱蔽資料和相關簽證是否符合要求。
3、審查設計變更通知單是否符合程序,加蓋公章。
4、根據施工圖核實工程量。
5、審查成本計算是否準確。主要從費率、計算依據、差價調整、系數計算、計費程序等方面進行闡述。
?七、設備、儀器和材料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國內設備、工具和材料的付款和結算。
1.國產設備和工具的付款和結算。
根據我國現行規定,銀行、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循結算原則:信守承諾,及時支付;誰的錢進了誰的賬戶,誰控制著它;銀行不墊付。
業主通常不支付訂購的設備和工具的首付款,只根據合同分期支付制造期超過半年的專用設備和船舶的價款。比如上海大型機械設備的結算時間表是這樣的:設備開始制造時,收取20%的貨款;設備制造完成60%時,收取40%的貨款;當設備制造並交付時,將收取40%的費用。根據某些合同,設備采購方會預扣5%的質量保證金,待設備運至現場驗收或質保期到來時,再退還質量保證金。
業主收到設備和儀器後,應按合同規定及時結算貨款,不得無故拖欠。如因資金不足導致延期支付,將支付壹定的賠償金。
2.國內材料價格的支付和結算
建安工程承包商之間的物資交流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承包人自行采購建築材料的,發包人可在雙方簽訂工程合同後,按年工作量的壹定比例向承包人預付材料款,壹個月內付清。建築工程材料預付款金額壹般不超過建築物工作量(包括水、電、暖、環衛等)的30%。)那壹年。預制構件數量大、工期小於6個月的項目可適當增加;安裝工程壹般不超過當年安裝工程的10%,安裝材料較大的項目可適當增加。
預付材料可在價值相當於預付材料金額時,按工程價款結算時材料在結算價款中的比例,從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金額中扣除;也可以按照有關文件的規定辦理。
(2)按照工程合同的規定,承包人承擔工作和材料的,承包人負責支付貨款,並按規定向發包人收取材料。
(3)根據工程合同規定,材料由發包人供應的,可按材料的預算價格將材料轉讓給承包人。材料價格將在工程款結算時陸續扣除,承包商不再收取這部分材料的準備費。
(2)進口設備、儀器、材料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三)設備、工具、材料價格的動態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