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屬於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壹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壹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壹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征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臺、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房管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擴展資料房管所主要職責和業務範圍: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房地產交易政策和規定,監督指導我市房地產買賣活動,掌握房地產買賣市場動向,協助研究擬訂房地產買賣管理實施辦法。
2、辦理房地產買賣登記監證及權屬轉移手續,按規定代為征繳各項稅費。
3、開展房地產價值、價格評估,對房地產買賣價格進行監督、審核,配合有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買賣、拍賣、征地拆遷補償等估價業務。
4、對從事房地產拍賣活動的機構進行資質審查及管理,辦理房地產拍賣的監證過戶。
5、為房地產買賣提供行政監督、業務指導、信息交流、行情預測及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政策咨詢等服務。
6、管理、指導房地產買賣市場的正常運作,查處房地產買賣過程中各種違法行為。
百度百科-房地產產權交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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