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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專利技術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公司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其中專利就屬於無形資產,它有使用權和所有權,當我們轉讓專利技術時,會計分錄應該怎麽做?

轉讓專利技術的會計分錄

壹、如果是轉讓使用權的話

1、按租金收入確認其他業務收入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其他業務收入

2、攤銷確認其他業務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二、如果是轉讓所有權的話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借方差額)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營業外收入(貸方差額)

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業務產生的收入,包括材料銷售收入、無形資產轉讓收入、以經營租賃方式固定資產出租收入、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收入。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

累計攤銷是用於攤銷無形資產的,其余額壹般在貸方,貸方登記已計提的累計攤銷。累計攤銷科目為資產類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列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項內,作為無形資產的減項。累計攤銷只屬於無形資產的調整科目,登記方向與無形資產登記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