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初級會計,即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是財政部和人事部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對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全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