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建築業企業的下列資質由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準: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鐵路、通信工程總承包三級資質。
專業承包資質序列壹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和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鐵路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擴展數據:
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相關要求的規定:
1,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由企業向工商登記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將相關變更證明材料報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3.企業在《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內變更名稱、地址、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1個月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廣東省人民政府-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