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其他應付款-職工集資。
2.支付員工集資利息:財務費用。
貸款: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信用:現金
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稅率為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各項收入×20%
3.利息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向金融機構(包括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利息支出,按實際發生額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準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