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為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轉為社會化等級認定。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有關部門、行業組織要從加強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工作大局出發,穩妥有序推進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
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分批有序退出目錄,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轉為社會化等級認定,由用人單位和相關社會組織按照職業標準或評價規範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支持服務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擴展資料:
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的相關要求規定:
1、2020年年底前,擬分批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14項職業資格(涉及29個職業)擬於9月30日前第壹批退出。
2、要規範實施職業技能鑒定,保證鑒定質量,嚴格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嚴禁違規、突擊發放證書。退出目錄前已發放的職業資格證書繼續有效,可作為持證者職業能力水平的證明。
中央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