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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金報銷的會計分錄怎麽寫?

壹般情況下,企業在開展業務時經常會用到備用金,備用金的報銷業務壹般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如何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定額備用金報銷的會計分錄

1.借入儲備資金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貸項:庫存現金

2.費用報銷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管理費用-明細科目

銷售費用-明細帳戶

貸項:庫存現金

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撥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用於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的款項。職工使用備用金支付費用時,會減少借入的備用金,增加費用科目。

借用零用現金的註意事項:

1,企業各部門填寫“備用金借款單”,壹方面財務部門核定其零星費用方便管理;另壹方面,憑此單據支付現金。

2.各部門的零用現金壹般不得超過規定的數額。如有特殊需要,須經企業部門經理批準。

3.各部門小額現金借款,應定期將取得的正式發票送交財務部門小額現金管理人員(出納),進行資金劃轉或補充。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內容。

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賬戶,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發生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時,企業應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科目;收回或倒賣各種款項時,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