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公司的基本流程如下:
(1)準備公司章程;
(二)刻制私章的;
(3)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銀行確認函”;
(四)在銀行開立公司驗資賬戶;
(五)辦理驗資報告;
(6)註冊公司;
(7)申請營業執照;
(八)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九)辦理稅務登記;
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設立公司必須經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批準,或者公司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的登記前必須核準的事項的,應當在報送核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
二、註冊公司的基本流程是什麽?
普通有限責任公司需要2名(含)以上股東,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根據新公司法,允許1個股東註冊有限責任公司。這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也叫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但公司名稱中不會有“壹人”二字,執照上會註明自然人獨資,最低註冊資本65438+萬元。如果是合夥投資,可以選擇普通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