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過退稅系統完成出口明細申報數據的錄入和審核。
3.取得增值稅發票後,應在發票開具之日起30日內在“發票認證系統”或國稅局進行發票信息認證。
4.通過退稅系統完成購買明細申報數據的錄入和審核。
5.預申報數據是經過系統中“數據處理”中的“進出口數量關聯檢查”和“交換成本檢查”後生成的。
6.網上預申報和審前反饋。
7.在申報系統中輸入文件的歸檔數據。
8.預審通過後會進行正式申報,正式申報數據中會確認預申報數據。
9.打印出口明細報關單、采購明細報關單、出口退稅申報匯總表各2份;並生成壹張退稅申報軟盤,應包含12文件,在生成的退稅軟盤上寫上企業名稱和海關編碼。
10.準備退稅申報材料,在退稅處正式申報退稅;(從出口之日起90天內需要正式申報)。所需信息如下:
印刷專用封面紙;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購買明細申請表;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明細申請表;
出口退稅專用核銷單;
納稅(僅適用於出口貨物);
增值稅發票抵扣及特殊貨物清單;
出口代理證書(如為出口代理);
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
數據封底。
以上文件裝訂時請按協會編號排列,所有文件右側和頂部垂直裝訂成冊。另外,兩套退稅申報表(退稅匯總申報表;退稅采購清單;出口退稅申報清單)並加蓋公章。
企業應向退稅機關正式申報退稅。退稅機關審核軟盤、報表、資料合格後,企業將軟盤、資料和壹套退稅申報表交給退稅機關,退稅機關簽字蓋章後將壹份退稅匯總申報表返還企業。退稅正式申報完成。
11.退稅
退稅通過稅務局審核後,數據會上傳到稅務網,系統會自動發送郵件。
企業看到後,可以在“數據管理”-“退稅回復”壹欄查看。
點擊壹條已批準的數據,顯示註意事項。點擊“下壹步”,顯示“出口貨物退稅申請”內容。企業要認真核對銀行和賬號是否準確,打印3份。
根據註意事項的相關內容,在打印好的表格上蓋章,提交給退稅部門,由退稅機關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