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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會計離岸價

這個分錄可以理解,但實際操作中不能計提。正確的做法是在支付海運費時這樣做:

貸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紅字2400

貸款:銀行存款

應收外匯賬款需要同時反映本幣和合同債權幣種,所以不需要雙幣核算,妳的兩個分錄的金額是有問題的。

出口最終確認收入應為FOB凈價,海運費、保險費等在其他價格條款下構成交易價格的壹部分,但都屬於代收代付性質,所以在實際支付時從收入中扣除,通常不借記收入,所以采用信用紅字沖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