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款: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毀損、技術陳舊或其他經濟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這種情況稱為固定資產減值。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按照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計入當期損益。我國對資產減值的規定不僅說明了謹慎性原則的重要性,而且旨在避免資產虛增導致企業利潤虛增,保證企業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可比性。需要註意的是,謹慎性原則的適用並不意味著企業可以設立秘密準備金,否則就是對謹慎性原則的濫用,會被視為重大會計差錯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