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籌集外資的小型企業。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要求的小企業,可以按照《制度》的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不能選擇同時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
關於《企業會計制度》的適用範圍,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除不籌集外資、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從《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來看,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要求的小企業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2。賬戶設置不壹樣。
小企業會計制度比企業會計制度少25個壹級科目。
主要有兩個原因:壹是小企業的經濟業務比較簡單,所以可以合並商業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壹些科目,如應收股利、應收利息作為應收股利科目,原材料、包裝材料作為材料科目。二是小企業會計核算簡化或沒有經濟業務要在某壹科目反映,可以少設。
3。不同的會計處理
《小企業會計制度》不設置“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科目,小企業在財產清查中將直接處理資產的盈余或虧損。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法簡明扼要,與資產負債表反映的內容壹致。但在企業會計制度的資產負債表中,待處理資產的項目已經取消,企業在編制前必須對待處理資產進行處理。所以財產檢查要通過“待處理資產損失溢余”的核算,我覺得是多余的。
長期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難以確定,在計提減值準備時需要更專業的判斷。而小企業的會計更少,高素質的會計更少。因此,小企業會計制度只要求對短期投資、存貨和應收款項計提折舊或壞賬準備,不要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小企業投資業務較少,長期股權投資根據重要性原則采用簡化成本法或簡化權益法核算。
會計制度是將商業交易和金融交易在賬簿中進行分類、登錄和匯總,並對結果進行分析、驗證和報告的制度。它是會計工作中應遵循的規則、方法和程序的總稱。
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在不與《會計法》和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自己的會計制度或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