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項目采購材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領用工程材料時,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項目完成後,剩余材料將退回倉庫,並進行相反的分錄。如果已經計提減值準備,也應同時結轉。
(三)工程完工後,剩余的工程材料轉入企業存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工程材料是指建築材料(如鋼材、水泥、玻璃等。)用於固定資產的建造,以及企業的高價周轉件(如飛機發動機)。回購資產進行再加工和再建設。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為非流動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