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累計折舊 9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00
(2)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0
(3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4)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350
盈余公積 150
重置價值是指按照當前的生產條件下,重新購建固定資產所需的全部支出。當企業發生接管、盤盈和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無法確定其原價時,可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所以重置價值亦稱重置完全價值。
是壹種現行成本,它和原始成本在資產取得當時是壹致的。之後,由於物價的變動,同壹資產或其等價物就可能需要用較多的或較少的交換價格才能獲得。
重置成本分為復原重置價值和更新重置價值兩種。
1、復原重置價值是指采用與評估對象相同的材料、建築或制造標準、設計、規格及技術等,以現時價格水平重新購建與評估對象相同的全新資產所發生的費用。
2、更新重置價值是指采用新型材料、現代建築或制造標準、新型設計、規格和技術等,以現行價格水平購建與評估對象具有同等功能的全新資產所需的費用。
現值是指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的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或理解為: 成本或收益的價值以今天的現金來計量時,稱為現值。
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例如:在確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可收回金額時,通常需要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對於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等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通常需要使用實際利率法將這些資產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再通過相應的調整確定其攤余成本。
現值公式:
P/A=1/i - 1/ [i(1+i)^n]
(i表示報酬率,n表示期數,P表示現值,A表示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