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單位發生的費用應進行會計分錄:
借:支出
貸款: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金額、銀行存款等。
2.說明:《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規定,行政單位設置的支出科目只有兩個,即支出和撥款。
1,“支出”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種支出。主要會計處理如下:
(1)計提職工薪酬時,按計算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2)支付外聘人員服務費,按應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金額貸記“應交稅金”科目,按扣稅後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金額”、“銀行存款”科目。
(3)支付購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和工程結算款,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金額”、“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根據采購成本或工程結算,借記“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政府儲備物資”,貸記“資產基金”及其明細科目。
(4)發生其他支出時,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金額”、“銀行存款”等科目。
2.“撥款資金”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撥付給所屬單位並納入本單位預算管理的非財政撥款資金,如撥付給所屬單位的專項資金、補貼等。
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如何結轉資金做賬?
第二行“本年累計數”應在金額欄中同向記錄年初余額,並在“匯總”欄中填列“上年結轉”字樣。第二行應登記年末余額,如果是借方余額,應在貸方發生額欄內填列,否則應在借方發生額欄內填列“結轉下年”字樣。同時,應在線的下端添加。
1,年末應將“業務收入”科目的貸方余額全部轉入“業務余額”科目:
借:業務收入
貸款:業務余額
2.年末,應將“營業收入”科目的貸方余額全部轉入“營業余額”科目:
借方:營業收入
貸款:營業余額
3.年末,所有掛靠單位支付的貸方余額,應轉入“業務收支”科目:
借:附屬單位繳款
貸款:業務余額
行政事業單位上交的資金如何做賬?關於這個問題,學了這個小編的相關內容,妳掌握這個問題了嗎?行政事業單位的壹些財務知識是不能忽視的,萬壹我們有機會成為其中壹員。謝謝妳,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