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存貨(初始計量、期末計量、盤虧或毀損);發出存貨的計量。
第三章: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折舊、後續支出、處置、盤虧與盤盈)。
第四章:無形資產(確認和初始計量、後續計量、處置)。
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確認和初始計量、後續支出、後續計量、轉換、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