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賬款是企業(財務)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和傭金。它是壹種會計科目,用於核算企業購買材料、商品、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金額。
通常是指因購買物資、貨物或勞務而產生的債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取得物資和支付貸款的時間不壹致而產生的債務。
應付賬款的主要會計處理
(1)企業購入的材料、商品經檢驗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的,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和隨附貨物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格或暫定估計價值)借記“材料采購”、“在途貨物”等科目,根據可抵扣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等科目,根據應付價款貸記本科目。
企業采購商品,供應商在交付商品時彌補貨款不足造成的損失時,借方記入“應付賬款”,貸方從“待處理財產損益”中轉出相應金額。
(2)接受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而尚未支付的款項,應根據供應商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售後回購用於融資的,發出商品和其他資產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金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差額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回購商品時,按回購商品的價款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時,債務重組應區別對待。
1.以現金支付的債務低於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按應付債務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科目。
2.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按照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照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按照應繳納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
3.債務轉為資本時,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權”和“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權溢價”科目,按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科目。
4.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的,將重組債務賬面余額與重組債務公允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科目。
(五)企業有已轉出或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
本科目的期末余額也可以借記,反映預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