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憑證的註意事項
會計人員填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除必須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之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欄是對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要求文字說明要簡煉、概括,以滿足登記賬簿的要求。
(2)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應借應貸的科目。科目使用必須正確,不得任意改變、簡化會計科目的名稱,有關的二級或明細科目要填寫齊全。
(3)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賬戶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
(4)壹張記賬憑證填制完畢,應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加計合計數,以檢查對應賬戶的平衡關系。
(5)記賬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考查且避免憑證散失。
(6)每張記賬憑證都要註明附件張數,以便於日後查對。
記賬憑證是什麽?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
記賬憑證的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及填制單位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