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征地拆遷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國辦發電[2065 438+00]15號),明確規定“拆遷項目批準前,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征求社會各界特別是被拆遷人的意見,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