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不記入個人檔案。民事糾紛每天都在發生,每個人卷入民事糾紛都是正常的,與個人檔案無關。民事案件壹般遵循不訴不理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提出,國家司法機關壹般不介入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壹。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此類活動產生的訴訟關系的總和。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不放入本人檔案。而且壹般公司沒有檔案管理權限,個人檔案直接放在人才市場等有檔案保管權限的機構。那麽在求職的時候,就不可能根據員工的檔案記錄來決定是否錄用。另外,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是公民的權利,不是汙點,也不是犯罪記錄。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後提起訴訟時,勞動仲裁和訴訟的記錄不會放入個人檔案,不會對勞動者今後的就業產生不利影響。
壹、如何去法院起訴他人
向法院起訴他人的方式如下:
1,收集相關證據,寫訴狀;
2.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
3.立案庭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立案;
4.法院舉行聽證會,根據事實和證據作出判決。
二、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的身份證和證明被告的材料;
4.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提交1份授權明確的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5.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應當提交明確授權的委托書和接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函件、律師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四十七條當庭宣判的,應當在五日以內送達。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前提前宣布宣判的時間、地點,傳喚當事人,通知公訴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九十二條* * *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