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專業主要學習管理、經濟、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包括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學原理、管理信息系統、經濟法、稅法、財務會計、成本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審計、財務審計、管理審計、建設項目審計、計算機審計、法務會計等課程。
審計的工作如下:
審計專業主要學習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會計學、審計學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包括政府審計、獨立審計和內部審計。企業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由政府審計機關、會計師事務所和企業進行檢查、監督和核算。
比如:費用預算和經濟合同執行情況的審核,內部人員舞弊的審核等。
審計學是研究審計理論和方法,探索審計發展規律,有效監督經濟活動的社會學科。審計是在審計實踐的基礎上產生的,是經過實踐檢驗和證明的,是對客觀事物本質和規律的正確反映。審計理論必須用來指導審計實踐,否則就會成為脫離實際的理論。
審計與會計的關系
審計和會計是兩種不同但相關的社會活動。審計與會計的聯系主要表現在:審計主要審查和評價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財務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審計需要以會計數據為基礎,沒有財務會計數據很難開展審計工作。
會計活動是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審計監督的主要對象。審計開始時,審計人員主要從審查會計數據入手,審查會計數據反映的問題。
中國古代有審計是“聽其會計”的說法,西方國家的“審計”壹詞也有“聽”的意思。從審計的產生可以看出,審計和會計不是壹回事,審計也不是從會計衍生出來的。核對會計信息只是審計的壹種手段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