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賬的具體內容包括如下:
1、賬證核對是指核對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時間、內容、金額是否壹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記賬後,要將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做到賬證相符。
2、賬賬核對是指核對不同會計賬簿之間的賬簿記錄是否相符。
賬賬核對包括以下內容:
總分類賬簿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壹會計等式和“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總分類賬簿各賬戶的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之間存在對應的平衡關系。
總分類賬簿與所屬明細分類賬簿核對,總分類賬的借、貸方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與所屬明細分類賬的借、貸方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之和應核對相符。賬實核對是指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等賬面余額與實有數額之間的核對。
賬實核對的內容主要有:
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應於每日終了與現金實際庫存數相核對相符,不準以借條抵充現金或挪用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是否相符。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賬面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