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機構:註冊會計師衽全國統壹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的組織體育場機構為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辦化驗室設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由考試委員會確定考試組織工作原則,制定考試工作方針、政策、審定《考試大綱》、確定考試命題、處理考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地方考試委員會的工作。考試辦人參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及指導地方考試辦公室工作。
報考資格: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審計、財務管理、經濟法和稅法等相關專來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可申請參加考試。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申請免於部分科目的考試,報名及資格認定由地方考試辦化驗室負責。
考試科目:註冊會計師考試目前***開考5科,即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考試中允許單科報考,單科考試成績準許保留5年,5科成績均通過即合格,取得會計師資格。
考試辦法: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百分制、60分制合格分數線。考試辦公室負責試卷的印制、發放和評閱工作。
報考時間:第每年春季報名:秋季考試,具體考試時間由地方考試委員會依照《報名簡章》中的規定向社會公布。
從業條件: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證書後,有兩種從業去向:壹是進入會計師事務所,有兩年審計工作經驗後可申報轉為註冊會計理由;二是進入事務所,可先加入會計師協會,成為非執業會員,非執業會員入會後要參加繼續教育,才能使資格永入保留。否則,證書5年後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