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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基礎工作之憑證篇(三):記賬憑證

壹、什麽是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進行歸類、整理,並確定會計分錄而編制。的憑證,是直接憑以登賬的依據。記賬憑證記載的是會計信息,從原始憑證到記賬憑證是經濟信息轉換成會計信息的過程,是壹種質的飛躍。 記賬憑證要根據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按規定的會計科目和復式記賬方法,編成會計分錄,以確保賬簿記錄的準確性。這是由於原始憑證只表明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不能反映其歸類的會計科目和記賬方向,不能憑以直接入賬,而且原始憑證多種多樣,其格式、大小也不盡壹致。為了做到分類反映經濟業務的內容,必須按會計核算方法的要求,將其歸類、整理為能據以人賬的形式,指明應記入的賬戶名稱以及應借、應貸的金額。

二、記賬憑證的種類

1、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記賬憑證按其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與貨幣資金有關,可以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 收款憑證是用以反映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記賬憑證,根據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而成。實際工作中,出納人員應根據會計管理人員或指定人員審核批準的收款憑證,作為記錄貨幣資金的收入依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憑證收款(尤其是收人現金)時,要在憑證上加蓋“收訖”戳記,以避免差錯。收款憑證壹般按現金和銀行存款分別編制。

(2)付款憑證 付款憑證是用以反映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記賬憑證,根據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而成。實際工作中,出納人員應根據會計主管人員或指定人員審核批準的付款憑證,作為記錄貨幣資金支出並付出貨幣資金的依據。出納人員根據付款憑證付款時,要在憑證上加蓋“付訖”戳記,以免重付。

(3)轉賬憑證 轉賬憑證是用以反映與貨幣資金收付無關的轉賬業務的憑證,根據有關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或記賬編制憑證填制而成。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分別用以記錄貨幣資金收入事項、貨幣資金支出事項和轉賬業務(與貨幣資金收支無關的業務),為便於識別,各種記賬憑證壹般印制成不同顏色。 會計實務中,某些經濟業務既是貨幣資金收入業務,又是貨幣資金支出業務,如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劃轉業務。為了避免記賬重復,對於這類業務壹般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即:將現金存人銀行時,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從銀行存款提取現金時,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

2、復式和單式記賬憑證

(1)復式記賬憑證是把壹項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集中填列在壹張憑證上的記賬憑證,即壹張憑證上登記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會計科目,既有“借方”,又有“貸方”。如前面介紹的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和通用憑證都是復式記賬憑證。其優點是集中反映賬戶的對應關系,了解經濟業務的全貌,減少憑證數量,節約紙張。其缺點是不便於匯總計算每壹會計科目的發生額。

(2)單式記賬憑證是把壹項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分別按每個會計科目填制憑證的記賬憑證,即把同類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分別記人兩張或兩張以上的記賬憑證中,每張記賬憑證只填列壹個會計科目。

三、記賬憑證的填制和審核

1、記賬憑證的基本要素

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它是在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的基礎上,系統歸類整理編制而成的。記賬憑證有很多種類,同壹種類的記賬憑證又有不同的格式,但所有的記賬憑證都必須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 (2)記賬憑證的編號; (3)填制憑證的日期; (4)有關經濟業務內容摘要; (5)有關賬戶的名稱(包括總賬、明細分類賬)、方向和金額; (6)有關原始憑證張數和其他有關資料份數; (7)有關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2、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填制記賬憑證,就是要由會計人員將各項記賬憑證要素按規定方法填寫齊全,便於賬簿登記。 記賬憑證雖有不同格式,但就記賬憑證確定會計分錄、便於保管和查閱會計資料來看,各種記賬憑證除嚴格按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填制外,還應註意以下幾點:

(1)要將經濟業務的內容以簡練概括的文字填人“摘要”欄內。這樣做對於日後查閱憑證和登記賬簿都十分必要,也是做好記賬工作的壹個重要方面。

(2)要根據經濟業務的性質,按照會計制度所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每壹會計科目所核算的內容,正確編制會計分錄,從而確保核算口徑壹致,以便於指標的綜合匯總和分析對比,同時,也有助於根據正確的賬戶對應關系,了解有關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

(3)每張記賬憑證只能反映壹項經濟業務,除少數特殊業務必須將幾個會計科目填在壹張記賬憑證上外,不得將不同類型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合並填制記賬憑證,對同壹筆經濟業務不得填制對應關系不清的多借多貸的記賬憑證。

(4)附件數量完整。除結賬與更正差錯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以便於復核會計分錄是否正確,也便於日後查閱原始憑證。如果壹張原始憑證要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把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例如,用支票購物,同時又用現金在同壹時間、地點購物,供貨單位只開了壹張發票,此時,應分開作兩張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只能附在其中壹張後面,另壹張記賬憑證後面無原始憑證時,或復印、或在記賬憑證摘要欄中註明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憑證號。企業單位提取各項稅費的記賬憑證,應附自制原始憑證,列明合法的計算提取依據及正確的計算過程。

(5)填寫內容齊全。記賬憑證中的各項內容必須填寫齊全,並按規定程序辦理簽章手續,不得簡化。

(6)憑證順序編號。記賬憑證應按業務發生順序按不同種類的記賬憑證連續編號,若壹筆經濟業務,需填制多張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按該項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數量編列分數順序號的方法,如前面的整數為總順序號,後面的分數為該項經濟業務的分號,分母表示該項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總張數,分子表示該項經濟業務的順序號。 若記賬之前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應予重新編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並將錯誤憑證作廢或撕毀。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生填寫錯誤時,應用紅字填寫壹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註明“註銷X月X日X號憑證”,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壹張正確的記賬憑證,註明“訂正X月X日X號憑證”。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壹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的錯誤,應用藍字填制壹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3、記賬憑證的審核

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根據,需要嚴格審核,確保其正確無誤。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所附原始憑證是否齊全,是否經過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內容和數額與記賬憑證是否壹致; (2)會計科目和核算內容是否與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相符,會計分錄和賬戶對應關系是否正確,金額正確與否; (3)需要填制的內容是否有遺漏。審核發現了錯誤,要查清原因,按規定更正。  壹、什麽是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進行歸類、整理,並確定會計分錄而編制。的憑證,是直接憑以登賬的依據。記賬憑證記載的是會計信息,從原始憑證到記賬憑證是經濟信息轉換成會計信息的過程,是壹種質的飛躍。 記賬憑證要根據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按規定的會計科目和復式記賬方法,編成會計分錄,以確保賬簿記錄的準確性。這是由於原始憑證只表明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不能反映其歸類的會計科目和記賬方向,不能憑以直接入賬,而且原始憑證多種多樣,其格式、大小也不盡壹致。為了做到分類反映經濟業務的內容,必須按會計核算方法的要求,將其歸類、整理為能據以人賬的形式,指明應記入的賬戶名稱以及應借、應貸的金額。

二、記賬憑證的種類

1、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記賬憑證按其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與貨幣資金有關,可以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 收款憑證是用以反映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記賬憑證,根據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而成。實際工作中,出納人員應根據會計管理人員或指定人員審核批準的收款憑證,作為記錄貨幣資金的收入依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憑證收款(尤其是收人現金)時,要在憑證上加蓋“收訖”戳記,以避免差錯。收款憑證壹般按現金和銀行存款分別編制。

(2)付款憑證 付款憑證是用以反映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記賬憑證,根據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而成。實際工作中,出納人員應根據會計主管人員或指定人員審核批準的付款憑證,作為記錄貨幣資金支出並付出貨幣資金的依據。出納人員根據付款憑證付款時,要在憑證上加蓋“付訖”戳記,以免重付。

(3)轉賬憑證 轉賬憑證是用以反映與貨幣資金收付無關的轉賬業務的憑證,根據有關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或記賬編制憑證填制而成。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分別用以記錄貨幣資金收入事項、貨幣資金支出事項和轉賬業務(與貨幣資金收支無關的業務),為便於識別,各種記賬憑證壹般印制成不同顏色。 會計實務中,某些經濟業務既是貨幣資金收入業務,又是貨幣資金支出業務,如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劃轉業務。為了避免記賬重復,對於這類業務壹般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即:將現金存人銀行時,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從銀行存款提取現金時,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

2、復式和單式記賬憑證

(1)復式記賬憑證是把壹項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集中填列在壹張憑證上的記賬憑證,即壹張憑證上登記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會計科目,既有“借方”,又有“貸方”。如前面介紹的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和通用憑證都是復式記賬憑證。其優點是集中反映賬戶的對應關系,了解經濟業務的全貌,減少憑證數量,節約紙張。其缺點是不便於匯總計算每壹會計科目的發生額。

(2)單式記賬憑證是把壹項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分別按每個會計科目填制憑證的記賬憑證,即把同類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分別記人兩張或兩張以上的記賬憑證中,每張記賬憑證只填列壹個會計科目。

三、記賬憑證的填制和審核

1、記賬憑證的基本要素

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它是在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的基礎上,系統歸類整理編制而成的。記賬憑證有很多種類,同壹種類的記賬憑證又有不同的格式,但所有的記賬憑證都必須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 (2)記賬憑證的編號; (3)填制憑證的日期; (4)有關經濟業務內容摘要; (5)有關賬戶的名稱(包括總賬、明細分類賬)、方向和金額; (6)有關原始憑證張數和其他有關資料份數; (7)有關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2、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填制記賬憑證,就是要由會計人員將各項記賬憑證要素按規定方法填寫齊全,便於賬簿登記。 記賬憑證雖有不同格式,但就記賬憑證確定會計分錄、便於保管和查閱會計資料來看,各種記賬憑證除嚴格按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填制外,還應註意以下幾點:

(1)要將經濟業務的內容以簡練概括的文字填人“摘要”欄內。這樣做對於日後查閱憑證和登記賬簿都十分必要,也是做好記賬工作的壹個重要方面。

(2)要根據經濟業務的性質,按照會計制度所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每壹會計科目所核算的內容,正確編制會計分錄,從而確保核算口徑壹致,以便於指標的綜合匯總和分析對比,同時,也有助於根據正確的賬戶對應關系,了解有關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

(3)每張記賬憑證只能反映壹項經濟業務,除少數特殊業務必須將幾個會計科目填在壹張記賬憑證上外,不得將不同類型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合並填制記賬憑證,對同壹筆經濟業務不得填制對應關系不清的多借多貸的記賬憑證。

(4)附件數量完整。除結賬與更正差錯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以便於復核會計分錄是否正確,也便於日後查閱原始憑證。如果壹張原始憑證要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把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例如,用支票購物,同時又用現金在同壹時間、地點購物,供貨單位只開了壹張發票,此時,應分開作兩張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只能附在其中壹張後面,另壹張記賬憑證後面無原始憑證時,或復印、或在記賬憑證摘要欄中註明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憑證號。企業單位提取各項稅費的記賬憑證,應附自制原始憑證,列明合法的計算提取依據及正確的計算過程。

(5)填寫內容齊全。記賬憑證中的各項內容必須填寫齊全,並按規定程序辦理簽章手續,不得簡化。

(6)憑證順序編號。記賬憑證應按業務發生順序按不同種類的記賬憑證連續編號,若壹筆經濟業務,需填制多張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按該項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數量編列分數順序號的方法,如前面的整數為總順序號,後面的分數為該項經濟業務的分號,分母表示該項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總張數,分子表示該項經濟業務的順序號。 若記賬之前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應予重新編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並將錯誤憑證作廢或撕毀。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生填寫錯誤時,應用紅字填寫壹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註明“註銷X月X日X號憑證”,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壹張正確的記賬憑證,註明“訂正X月X日X號憑證”。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壹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的錯誤,應用藍字填制壹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3、記賬憑證的審核

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根據,需要嚴格審核,確保其正確無誤。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所附原始憑證是否齊全,是否經過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內容和數額與記賬憑證是否壹致; (2)會計科目和核算內容是否與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相符,會計分錄和賬戶對應關系是否正確,金額正確與否; (3)需要填制的內容是否有遺漏。審核發現了錯誤,要查清原因,按規定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