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內容摘要和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張數。
5、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包括壹級科目、二級科目或明細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填制、審核、記賬、出納和會計主管等人員的簽章。
什麽是記賬憑證?
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亦稱分錄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按照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名稱、記賬方向和金額的壹種記錄,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
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1、正確、簡明地填寫摘要。記賬憑證的摘要欄要用簡練明確的語句概括經濟業務內容的要點,這主要是為了便於查閱憑證和登記賬簿。
2、明確業務記錄。在壹張記賬憑證上,不能把不同類型的經濟業務合並填制壹張記賬憑證,在壹張記賬憑證上,只能反映某壹項經濟業務,或若幹項同類經濟業務。
3、準確使用會計科目。必須按規定的會計科目及其核算內容,正確編制會計分錄,確保科目的準確運用。
4、註明記賬憑證的附件。記賬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完整無缺,並在記賬憑證上註明原始憑證的張數,以便核對摘要及所編會計分錄是否準確無誤。
5、憑證按順序編號。如果企業的各種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采用統壹的壹種格式(通用格式),憑證的編號可采用順序編號法,即按月編順序號。業務極少的單位可按年編順序號。6、填寫內容齊全。記賬憑證中的各項內容必須填寫齊全,並按規定程序辦理簽章手續,不得簡化。
記賬憑證的日期如何填寫
填寫日期壹般是填財會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如報銷差旅費的記賬憑證填寫報銷當日的日期;現金收、付款記賬憑證填寫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按財會部門收到銀行進賬單或銀行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當實際收到的進賬單日期與銀行戳記日期相隔較遠,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銀行收、付款憑證,可按財會部門實際辦理轉賬業務的日期填寫;銀行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以財會部門開出銀行存款付出單據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寫;屬於計提和分配費用等轉賬業務的記賬憑證,應以當月最後的日期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