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都是用年限平均法計算折舊,計算公式如下:
1、年折舊率 =(1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2、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3、月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價?* 月折舊率。
4、固定資產使用時次月開始計提折舊。
擴展資料:
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原值減殘值後的凈額乘以壹個逐年遞減的的分數計算年折舊額,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固定資產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如使用年限10年,則分母為:10+9+8+7+6+5+4+3+2+1=55,第壹年分子為10,第二年分子為9以此類推。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殘值)_可使用年數÷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
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公式: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年數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
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年數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 年折舊額=應計提折舊總額×年折舊率。
百度百科-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