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買進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
貸:其他貨幣資金—證券公司
賣出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證卷公司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
投資收益(虧損做反向)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收益”;
同時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損失,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擴展資料:
滿足以下條件之壹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⑴ 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或贖回。
⑵ 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壹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⑶ 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企業(證券)的代理承銷證券,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1331 代理承銷證券”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