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發放給職工的補貼如何做會計分錄?
單位發放給職工的補貼,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麽?
1、賬戶性質:負債類賬戶。
2、賬戶用途:用來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給職工的薪酬。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3、賬戶結構:貸方記增加,登記本期應支付職工的各種薪酬;借方記減少,登記實際發放的各種薪酬。期末余額壹般在貸方,表示尚未支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4、明細賬戶:應設置“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進行核算。
政府發放的補貼賬務處理
(1)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在其補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發生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即:①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時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後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②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按照固定的定額標準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應收金額計量,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
(3)不確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動中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量,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攤遞延收益的,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