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計工資核算分錄,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R&D支出、在建工程等。,合同履行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實際支付時,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和使用。
“應付職工薪酬”應按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離崗、利潤分享計劃、限定代管計劃、限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職工薪酬確認為壹項負債,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企業的期間費用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並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廣告費,以及職工工資和福利費、類似於工資的費用、業務費和銷售機構(包括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其他營業費用。)專門為銷售商品而設立的企業。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設置以下二級科目:職工薪酬:指銷售部門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等。
職工福利費:指支付給職工的醫療、生活、住房、交通等各種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異地就醫、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困難職工補助、食堂經費補助、喪葬補助、撫恤費、安家費、探親路費等。
員工教育經費:指為銷售部門員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所支付的實際費用,包括培訓期間的差旅費。
工會經費:指按銷售部門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撥給工會使用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