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和溢余200
借:原材料-材料a。
批準後
借:其他應收款-托管費2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和溢余200
2.材料B賬戶7500元,實際存款7850元,是收發計量不準造成的。
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和溢余350
貸款:原材料-材料B 350
批準後
借方:管理費35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和溢余350
3.材料C賬15200,實賬13500,自然災害所致。保險公司應賠付1,000元,至今未收到賠償金。
這三個問題的條目,
審批前
借方: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和溢余1700
貸款:原材料-材料C 1700
經過審查和批準
借方:營業外支出700
借方: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1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和溢余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