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類通用崗位,考兩科: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行政執法卷)。會計審計和財政金融崗位,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應用和財務管理3個科目,根據報考人員的級別和類別確定報考試卷類別。
公安機關綜合管理和警務技術崗位,考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應用(行政執法)兩個科目。公安機關執法勤務崗位,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行政執法)、公安專業三科。省外辦外語崗位,考三科: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省市綜合卷)、外語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