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什麽是農村集體“三資”? 10分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農村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
農村集體“三資”屬於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同富常的重要物質基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有利於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盤活農村集體存量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有利於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強集體組織為農戶服務的功能;有利於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幹群關系。
問題三:農村三資指什麽? 農村三資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壹、村集體“三資”監管的依據
《農業部關於進壹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農經發[2009]4號)
二、村集體“三資”監管的目標任務
通過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加強服務,逐步形成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管到位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的保值增值,防止農村集體“三資”流失,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的原則
(壹)是堅持“五權”不變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農村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監督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五權”不變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農村集體“三資”,維護村集體和村民涉及“三資”的合法權益。
(二)是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三資”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權、反映權和監督權。
(三)是堅持公開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公開原則,及時將村集體“三資”的使用和收益向全體村民公開,資產和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必須實行招投標或公開競價。
(四)、是堅持成員受益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成員受益原則,通過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讓農民群眾隨著集體經濟壯大,得到更多的實惠。
四、村集體“三資”的概念
(壹)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二)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三)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五、“三資”監管措施
(壹)進壹步規範完善農村會計委托代理。會計核算及時規範,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非生產性開支限額管理、資金申請審批等制度,強化對村集體資金的監管。
(二)建立健全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重點是資產資源管理內部控制、資產資源清查登記備案、資產資源評估、資產資源經營與處置招投標、資產資源經濟合同監管等制度,強化對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監管。
六、村集體“三資”監管機構
依托鎮農經站,在原建立農村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基礎上,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同時依托鎮司法所建立農村項目竟標服務中心,形成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總協調,“三個中心”為依托,“三位壹體”的工作模式。
七、村集體“三資”監管實施步驟
(壹)準備階段。主要任務是鎮成立“三資”監管機構,廣泛宣傳發動。
(二)清理整頓階段。主要任務是各村清查摸底,整改發現問題,張榜清查結果,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審核清查結果,並建立資產、資源臺帳,鎮農村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和各村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整相關帳簿。
(三)建章立制階段。主要任務是健全完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管制度,構築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的長效機制。
八、農村集體資產報損、報廢,債權、債務核銷的處置程序。
農村集體資產報損、報廢,債權、債務核銷應填制《資產毀損報廢核銷申報表》及《債務(權)核銷申報表》,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報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審核後方能執行,執行結果應報送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備案。
九、農村集體......>>
問題四:“三資”管理中的“三資”代表什麽? 資金、資產、資源
問題五: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的介紹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農村集體資金、農村集體資產和農村集體資源。
問題六:如何加強農村三資管理工作 創新公開機制,嚴把“清理登記關”
實行“三個確定”。壹是確定各村黨支部及村委會為農村“三資”清理的主體。二是確定清查的原則。註意把握好兩點:第壹點是尊重歷史,比如土地面積要尊重過去的習慣畝,不能死搬硬套標準畝重新丈量;第二點是維護穩定,不能因此次清查登記工作引發新的矛盾,導致群眾 *** 。三是確定摸底方法。實行統、分結合的方法進行清查登記,全縣統壹制作清查摸底登記表格,統壹統計口徑,統壹工作進度,統壹公示,統壹檢查評比;分村分類摸底登記,資金、資產、資源分階段分類摸底登記,建立臺帳。
采用“三種公開方式”。壹是采用公開欄進行公開。將清查結果及時在村務公開欄上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針對部分群眾反映村務公開“看不清、弄不明”的問題,積極推行“語音公開”、“點題公開”、“村務質詢”等做法,用通山方言播報村務公開內容,用普通話表述村務公開臺賬,開設“點題公開”欄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面對面地接受群眾的質疑。二是采取圖表文字進行公開。針對集體資產較多的村(社區),積極推行“圖文並茂”的做法,把村級集體資產拍成照片,匯制成壹覽圖表和以不同顏色標識的資產分布示意圖,張貼在村委會辦公場所最醒目的位置;經營性資產還註明承租人、租期、月租金等相關信息。三是實行網上公開。凡是能上因特網的地方,都可以查詢“三資”管理信息,極大地方便群眾查詢和監督,從而把資產、資源公開辦成村委會與群眾雙向互動的平臺,使廣大群眾從原來的“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的抵觸情緒,轉變為“公道不公道,壹看便知道”的認同感。
建立“三套臺帳”。清理結束後,各村采取多種形式將村級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情況進行充分公開,資產、資源變動情況到邊到角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後,如群眾無異議,按照資金、資產、資源三種類別,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形成“三資”管理三套臺賬,每套(冊)臺帳壹式三份,壹份由村本級保管,另兩份臺賬,壹份交由村紀檢小組存檔備查,另壹份交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中心保管,並輸入微機,采用電子網絡化技術,在“三資”運行中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隨時調整“三資”臺賬數據,做到賬賬、賬表、賬實、賬證、證證“五相符”。
創新管理機制,嚴把“經營處置關”
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出租和發包實行市場化運作。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出租、發包等情況進行全面清理過程中,如發現出讓價格、出租和發包標的有失公允和合同存在違規的行為,壹是通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議定,村與承租(包)方重新修訂合同;二是對標的金額較大,群眾和承租方對標的金額意見分歧較大的,委托第三方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在雙方無異議後重新訂立合同;三是對存在違規的合同立即叫停,依法註銷合同。對農村集體所有的如土地、礦山、林地、水面和房屋等資產資源使和權進行出讓、出租和發包時,實行“陽光操作”,向社會公開招標、拍租最大程度地推向市場。
集體資產資源經營逐步推行商業化管理。在全面摸清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底數的基礎上,引導農民更新觀念,既要守住自己的財富,又要想法子如何使財富增值。集體資產資源經營和處置,先由村“兩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同討論提出意見,按“四議兩公開”程序民主決策後實施。全縣186個村、17個社區的集體資產資源經營都在逐步探索商業化管理模式,盤活集體資產資源。
集體資產資源經營處置實行規範化操作。《通山縣林地二次發包暫行辦法》、《通山縣30萬元―100萬元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工程采用簡易招標意見》和《關於進壹步規範農村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市場行為的若幹意見(試行)》等規範性文件,為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經營和處置規定了操......>>
問題七:如何做好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 農村集體“三資”是集體的資金、資產和資源。必須加強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
對現存“三資”逐項進行清查、對資產和資源要明晰種類、級別、界止及面積,並精確登記造冊備案。
定期公開財務收支情況和資產資源的處置情況,隨時接受群眾合理化的建議和監督。每逢選舉換界都要正確地進行交接管理。
問題八:目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哪些問題 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違規發包,三資收益管理混亂
部分村幹部目無法紀,在發包村集體土地、設施、灘塗和水面等的過程中違規操作,為自己謀私利。這部分村幹部往往會在發包過程中暗箱操作,主要表現在未進行招投標、繞過村兩委會或者無視集體決定私下修改等。還有就是在合同處理上不細致,缺少合同要素、程序不合法和條款混亂不清等。在三資收益管理上也存在壹定混亂,如收支不過賬、挪用而不報賬以及對收益處理上缺乏規劃。
2.執行財務制度不利,財務透明度差
部分村幹部無視財務制度,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開支未經過村集體決定,私自大額支出;財務公章管理混亂,導致部分村幹部不經集體討論自批自用;幹擾財務管理,使得結賬出現異常等。還有部分村鎮存在著財務透明度差的情況,這主要是因為村幹部存在經濟問題和群眾對於村務管理淡漠,而村財務公開也是避重就輕。
3 .三資底數存在誤差,臺賬混亂
由於各種主觀與客觀因素的存在,農村三資存在不同程度的瞞報漏報情況,如私設“小金庫”和部分山林等資源權屬存疑。同時,農村三資的資產類型紛繁復雜,而在清核登記時股價不合理,導致三資底數存在誤差。還有就是不能及時更新三資變動情況,產生了滋生腐敗的土壤。
4 .管理隊伍弱小,思想認識不夠
在農村三資管理隊伍中,普遍缺乏高學歷的專業技術人才,甚至部分人員屬於 *** 人員,導致管理隊伍混亂。同時,村報賬員更是學歷偏低,專業水平存在嚴重問題,且報賬員隊伍不穩定。部分領導認為農村三資有著極其復雜的歷史,管理起來存在很大難度而產生畏難情緒。還有就是部分幹部認為集體收入金額太少,不需要管理。
5 .非生產性支出比重過大,支出票據不規範
非生產性支出比重過大主要是因為揮霍浪費,如招待費過高;還有就是普遍存在著私費公報和不合理使用日常開銷經費如征訂過多的報刊等。支出票據不規範主要表現在白紙條票據和缺少報銷票據要素。部分村幹部不重視各類票據的索取和保存,造成保障過程中出現較多的白紙條票據;還有就是報銷票據上沒有證明人與經辦人的簽字,不能說明開銷理由。
問題九:如何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尤其是向扶貧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行為讓群眾深惡痛絕。江蘇省開展扶貧領域專項治理,盯住扶貧對象確定、扶貧項目申報、扶貧資金撥付使用、扶貧項目驗收等4個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仔細檢查建檔立卡,加強扶貧資金和項目監管,強化專項審計和督查巡察,堅決查處虛報冒領、侵吞挪用、克扣強占等問題。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治理,實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和產權登記,健全村級資產管理制度,推行網上“陽光村務”,促進管理規範化、民主化、信息化,從源頭遏制基層腐敗。開展惠民補貼發放專項治理,重點關註農機購置補貼、農橋建設補助、漁業用油補助等,與“三資”管理專項治理同步推進,健全“制度化+信息化+公開化”風險防控機制,逐步構建統壹的惠農資金發放平臺,實現動態實時監管。
問題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的工作原則 (壹)堅持“五權”不變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農村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監督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五權”不變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農村集體“三資”,維護村集體和村民涉及“三資”的合法權益。(二)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三資”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權、反映權和監督權。(三)堅持公開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公開原則,及時將村集體“三資”的使用和收益向全體村民公開,資產和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必須實行招投標或公開競價。(四)堅持成員受益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成員受益原則,通過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讓農民群眾隨著集體經濟壯大,得到更多的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