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零申報壹般來說,納稅申報期間沒有應納稅所得額,沒有應納稅額。已在稅務機關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期無應稅行為。按照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向稅務機關辦理零申報手續並註明當期無應稅項目。根據規定,連續三個月零申報或負面申報屬於異常申報,被列為重點對象。已在稅務機關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期無應稅行為。按照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向稅務機關辦理零申報手續並註明當期無應稅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在納稅期限內沒有應納稅款的,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通過郵件、數據電文等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
第二十七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