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即戶籍,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辦理
對符合落戶條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報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新生嬰兒落戶
必須提供:
(1)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出生醫生證明。
(3)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結婚證明。
註:母親戶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未成年人落戶
必須提供:
(1)出生醫學證明。
(2)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
(3)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於未入戶原因的證明。
(4)結婚證。
(5)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
未成年人投靠
必須提供: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能證明父子關系的有關證明。
(3)父母親的結婚證。
夫妻投靠
必須提供:
(1)結婚證。
(2)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出具的本人無正式工作的證明。
(3)投靠人的戶籍證明。
(4)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註:結婚滿5周年,有固定住處達3年。
老人投靠
必須提供:
(1)老人的戶籍證明。
(2)老人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出具的子女情況證明。
離退休回遷
必須提供: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市離退休安置辦公室出具的接收置函(處以上)。
投資類
必須提供:
(1)會計事務所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
(3)本人與投資者有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
(4)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證明。
(5)本人的戶籍證明。
(6)未曾被勞動教養和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證明。
註:購買門面房達30萬元以上可按投資申報。
購房類
必須提供:
(1)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發票。
(2)本人與購房者有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
(3)本人的戶籍證明。
(4)未曾被勞動教養和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證明。
註:①同壹人在二處購房合計達十二萬元也可。
②購房發票原件蓋戶口專用章後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