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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生產企業技術改造中管理人員費用如何核算

財匯字[1998]第17號

國務院各部委、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適應投融資體制改革和企業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國務院關於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1996]35號)和我部《關於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幹規定的通知》(財基字[1998]4號)的有關規定,我們對現行的“基建財務管理若幹規定”提出了幾點意見。對基本建設業務的會計處理作了補充規定,制定了《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和《企業基本建設業務會計處理辦法》。《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適用於實行獨立核算的國有建設單位,《企業基建業務會計處理辦法》適用於企業不實行獨立核算的經營性建設項目。現將《國營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和《企業基建業務會計處理辦法》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請安排您所屬的施工單位或企業,從1998 1開始實施。執行中如有問題,請隨時函告我部。

附:1?國營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

2?企業基礎設施業務會計處理辦法

國營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幹規定的通知》(財基字[1998]4號),現對國有建設單位的會計處理補充如下:

壹、會計科目

(壹)將“合資經營資金”科目改為“項目資本”科目,投資者投入的項目資本在經營項目中核算。

收到投資者投入的項目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項目資金”科目。支取款項時,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資本”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在下壹年年初新設賬戶時,借記“工程資金”科目,貸記“交付資產”科目。項目完工後,將剩余資金交給生產企業時,借記“項目資金”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項目資本”科目應設置“國家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二)增設“項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經營項目取得的項目資本公積。包括投資者實際繳納的出資額與其註冊資本的差額、捐贈的財產等。

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的投資額,貸記“項目資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投資額與其註冊資本的差額,貸記“項目資本公積”科目。

收到投資者捐贈的現金後,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項目資本公積”科目;投資者捐贈的材料和物資,根據捐贈方提供的有關憑證或類似材料和物資的市場價格,借記“庫存材料”、“陳舊設備”、“設備投資”科目,貸記“項目資本公積”科目。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在下年初新設賬戶時,借記“工程資本公積”等科目,貸記“交付資產”科目。

“項目資本公積”科目應按類別設置明細核算。

(三)增設“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核算不能形成部分資產的非經營性項目的投資支出,如河道清淤、航道疏浚、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可行性研究費、報廢項目等。上述構成資產壹部分的投資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而應在“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核算。

河道清理、河道疏浚、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等支出。在非經營性項目中,借記“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借記“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貸記“待攤投資——可行性研究費”科目。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工程整體報廢的凈損失,經批準後,借記“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

待核銷的資本性支出,應於次年年初核銷,借記“資本性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等科目,貸記“待核銷資本性支出”科目。

本科目應按支出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4)在“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中,增加以下核算內容:建設單位為建設工程配套的專用設施而發生的投資支出,包括鐵路專用線、專用公路、專用通信設施、輸變電、地下管線、專用碼頭等。

建造專用設施發生投資支出時,借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廢舊倉儲物資”科目。專用設施建成後,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非經營性項目的產權不屬於本單位專用設施,計入轉出投資,借記“轉出投資”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產權屬於本單位專用設施作為。經營項目的產權不屬於單位專用設施,而是作為無形資產交付的,借記“交付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產權屬於單位專用設施,作為固定資產交付的,借記“交付資產——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

(五)增設“轉出投資”科目,核算為非經營性項目建造的、產權不屬於單位的專用設施的實際成本。

非經營性項目的產權不屬於本單位的專用設施。完工時,借記“轉出投資”科目,貸記“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科目。

轉出的投資應於次年年初核銷,借記“基本建設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科目,貸記“轉出投資”科目。

本科目應按轉出投資的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六)在“其他投資——無形資產”科目中,增加以下核算內容:經營性項目和非經營性項目為購買產權不屬於單位但有使用權的統建住房而分配給統建單位的投資。產權屬於單位的,視同承包工程,用“預付工程款”、“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應付工程款”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建設單位分配統壹建設單位的投資時,借記“其他投資——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借記“交付資產”科目,貸記“其他投資——無形資產”科目。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應於次年年初核銷,借記“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工程資金”、“待處理基建支出”等科目,貸記“交付資產”科目。

(七)取消“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撥款”科目。

建設單位收到財政撥付的貼息資金,原在“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科目核算。取消本科目後,收到財政撥付的貼息資金,通過“遞延投資——貸款利息支出”科目核算。建設單位應先調整本年及以前年度收到的財政貼息資金的科目,即把“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和“基建撥款——上年撥款(財政貼息)”科目的余額,轉入“遞延投資——貸款利息支出”科目,借記“基建撥款——本年財政貼息資金撥款”和“基建撥款——上年”科目。收到財政貼息資金後,應減少工程造價,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遞延投資”

二、會計報表

(1)資金平衡表

1?在資金占用人的“其他投資”科目下,將“二。待核銷的基礎設施支出”和“III。增加“轉出投資”,分別反映建設單位待核銷的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根據“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的期末余額分別填列。

2?在資金來源上,取消原“8、本年財政貼息資金分配”項目;把原來的“二。合資撥款“項目轉入”II。項目資金”項目,並增加“三。項目資本公積”項目在本項目下,分別反映投資者投入的項目資本和建設單位取得的資本公積。根據“項目資本”和“項目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本表中其他相關項目的序號予以順延。

(二)基礎設施投資情況表

1?在“基建投資撥款及貸款”項目所屬的“單位撥款”欄後,增設“國家資本金”和“法人資本金”欄,分別反映國家和法人從建設開始到本年年末投入的累計項目資本金,根據上年本欄數字和“項目資本金”科目本期貸方發生額填列。

2?將“基建投資支出”項目所屬的“其他基建支出”欄改為“待核銷基建支出”欄,並在本欄後增加“轉出投資”欄,以反映建設單位自開工至本年末累計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根據上年本欄數字和“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本表中其他相關項目序號順延。

(3)待攤投資清單

將“貸款展期利息收入”改為“存款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項目反映建設單位本年實現的存款利息收入和政府撥付的貼息資金,根據“遞延投資-貸款利息支出”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企業基礎設施業務會計處理辦法

為適應投融資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強企業基本建設業務的核算工作,現對企業尚未獨立核算的經營性建設項目基本建設業務的會計處理補充如下:

壹、會計科目

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工業、交通運輸、商品流通企業等會計制度中稱為“在建工程”,房地產和對外經濟企業會計制度中稱為“固定資產購建支出”,建築業企業會計制度中稱為“專項工程支出”,下同)分為“基本建設支出”、“改建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

對於基本建設業務較少或工程量較小的企業,仍可繼續使用“在建工程”科目,在本科目下設置相關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壹)“基建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基本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在基本建設期間,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和器具、購入的無形資產和發生的待攤費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2?基建支出科目下有四個明細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正在安裝的設備和待攤基建支出。

(1)“建築工程”明細科目。本明細科目用於核算企業在基本建設期間建造房屋、“建築物”及其他土建工程所發生的費用,應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明細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列入房屋工程預算的各類房屋及建築物、采暖、衛生、通風、照明、燃氣、消防等設備的價值,以及列入建設工程預算的各類管道、電力、電信、電纜、電線的敷設工程。

設備基礎、支柱、工作臺、梯子等建築工程,各種窯爐砌築工程等。

施工場地的布置、原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設計規定的施工地質勘探、工程竣工後施工場地的清理和綠化。

礦山采掘工程、鐵路、公路、橋梁等工程。

水利工程,如水庫、大壩、灌溉渠等工程。

人防、地下建築等特殊工程。

(2)“安裝工程”明細科目。本明細科目核算企業在基本建設期間進行設備安裝所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作業等費用。應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明細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輸、實驗、醫療等需要安裝設備的裝置和組裝項目,與設備連接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安裝項目,已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

為了確定安裝工程的質量,單機設備和系統設備的單機試運行和系統聯動空載試運行所發生的費用。

(3)“安裝中的設備”明細科目。該明細賬戶用於核算基礎設施項目產生的正在安裝的設備的實際成本。本明細賬應按單位工程設置,並按設備品種、規格進行明細核算。

(4)“遞延基建支出”明細科目。本明細科目核算基本建設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按規定應分攤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項目管理費:包括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基本建設固定資產折舊費、工具儀器使用費、印花稅及其他與項目有關的管理支出。

土地征用費:指因劃撥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和土地復墾費。不包括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可行性研究費:包括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和可行性研究費。

臨時設施費:包括按規定撥給施工企業的臨時設施包幹費,以及企業自行施工發生的臨時設施實際支出。

融資費:包括貸款利息、債券利息、債券發行費、匯兌損失等。那應該由基建項目來承擔。

負荷聯合調試費:指交接驗收前單個項目(車間)調試費與調試收入的差額。

合同公證費和工程監理費:指支付的合同公證費和工程監理費。

稅費:包括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

工程損失: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的報廢損失、庫存損失以及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材料損壞。

其他:指除上述以外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其他費用,如電源補貼、商業網點費等。

3?企業承包的基建工程,按合同規定預付給承包企業工程款和材料款時,借記本科目(建築或安裝工程-XX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分配給承包企業的材料作為預付材料款的,借記本科目(建築或安裝工程-XX工程),貸記“工程材料”科目。需要安裝的設備交付承包企業安裝時,借記本科目(設備安裝中),貸記“工程材料”科目。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應借記補充工程款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XX工程),貸記應付賬款和銀行存款。

4?自營基建項目,領用工程材料時,借記本科目(建築或安裝——XXX工程),貸記“工程材料”科目。基本建設項目收到企業原材料時,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還應分攤材料成本差異。基本建設項目收到企業產品時,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工程),貸記“產成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領用需要安裝設備時,借記本科目(安裝設備時),貸記“工程材料”科目。

應負擔基本建設工程的職工工資,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XX工程),貸記“應付工資”科目。

企業輔助生產部門為項目提供的服務,如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應按實際成本按月借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XX工程),貸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

5?項目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等。基建項目發生時,借記本科目(遞延基建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基建項目的稅負,借記本科目(遞延基建支出),貸記“應交稅金”和“銀行存款”科目。

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報廢或毀損,扣除剩余材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凈損失,經批準後,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支付基建支出),貸記本科目(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XX工程)。

工程材料在施工期間的盤虧和毀損,經批準後,借記本科目(遞延資本性支出),貸記“工程材料”科目。對於多余的工程材料,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基建工程交付前的聯合負荷試車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支付基建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取得的試運行收入應作為相反的會計分錄。

基本建設項目借款利息,應按應計利息分別處理:如果發生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計入在建固定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遞延基本建設支出),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科目;如果發生在固定資產交付後,計入當期損益,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科目。

對於使用外幣貸款的基建項目,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匯率變動造成的匯兌損失,計入在建固定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遞延基建支出),貸記“長期借款”科目;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後,計入當期損益,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如果發生匯兌收益,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6?基本建設工程完工後,應進行清理,已領出的剩余材料應退回庫,借記“工程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交付使用時,企業應當計算每項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並編制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成本應按下列內容計算:

(1)房屋、建築物、線路等固定資產成本。,包括:建築工程費用和待攤資本性支出。

(2)動力設備、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基礎、支柱等的建造費用。或建造鍋爐和各種特殊爐子的建造費用;待攤銷的資本支出。

預付基建支出的分攤方法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1)按實際分配率分配。適用於建設周期短的建設項目和壹次完成的整個項目的所有單項工程。

實際分配率=待攤基建支出明細余額÷(建築工程明細余額+安裝工程明細余額+安裝中設備明細余額)× 100%。

(2)按預算分配率分配。適用於建設周期長、單項工程分期建成投產的建設項目。

預算分配率=(預算中待攤基建支出項目總數-可直接分配的部分)÷(預算中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和待安裝設備投資總額)× 100%。

(3)待分配固定資產的遞延基建支出=該固定資產的建造成本、安裝成本和設備安裝成本之和×分配率。

企業根據編制的交付使用財產清單,結轉基建工程費用,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7?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企業未完工基建項目的實際支出。

(二)“項目支出變動”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在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改良、裝修等工程,下同)中實際發生的費用。為修繕工程準備的但尚未收集的工程材料和設備不在本科目核算,應在“工程材料”科目核算。

2?企業用於更新改造工程的工程材料、工程人員工資、外購工程支付的工程價款、貸款利息、匯兌損失、稅金及其他應由工程承擔的相關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材料、應付工資、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等科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未完工的裝修工程的實際支出。

(三)“大修理項目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實施大修理項目發生的實際支出。為大修理項目準備的材料和尚未領用的材料不在本科目核算,應在“工程材料”科目核算。

2?企業發生的大修理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工程材料”、“應付工資”等科目。大修理項目完工後,結轉大修理項目支出,借記“待攤費用”、“遞延資產”、“預提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大修理項目的種類設置,進行明細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未完工的大修理項目的實際支出。

(4)“工程材料”科目

1?本科目核算為基建項目、改造項目和大修理項目采購的材料,以及尚未交付安裝的設備的實際成本。基本建設期間根據工程預算為生產而購入的預付大型設備和工器具也在本科目核算。購買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不在本科目核算,應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2?本科目應設置“專用材料”、“專用設備”、“預付大型設備款”、“生產用工具和儀器”等明細科目。

3?購入工程材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預付大型設備時,借記本科目(預付大型設備),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設備和補充設備時,借記本科目(特種設備),貸記本科目(預付大型設備),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項目收到工程材料時,借記“基本建設工程支出”、“改造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後,帶出的剩余材料應退回倉庫,並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後,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儀器交付使用時,借記“低值易耗品”科目,貸記本科目。

工程完工後,剩余的工程材料,如轉入企業存貨,借記“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的,應先結轉工程材料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時,應作為其他業務收入和支出處理。

4?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材料,扣除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工程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工程成本;項目已經完工的,計入營業外收支。

5?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企業為項目采購但尚未領用的專用材料、待安裝的設備以及為生產準備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五)“其他基建支出備忘錄”

企業應設置“其他基建支出備查簿”,專門登記構成工程預算內容但不通過“基建支出”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按不需要安裝設備的建設工程預算內容購買的、現成房屋、無形資產、待攤費用等。上述費用發生時,企業應通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等科目進行核算,但同時應在“其他資本性支出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二、會計報表

修改共工(或咨詢等)01表資產負債表。)並添加共工(或咨詢等)的表01、表3、表4、表4、表01、表01。).

(1)資產負債表

本表取消原“在建工程”項目,增設基建工程支出、改造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工程材料支出四項,分別反映期末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的實際成本和尚未收款的工程材料的實際成本。應根據“基本建設支出”、“變更項目支出”、“大修理項目支出”、“工程材料支出”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分別填列。仍使用“在建工程”科目的企業,應根據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2)基礎設施項目清單

本表反映企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和完成情況,是為考核建設項目的施工進度和預算執行情況而編制的。

該表格的填寫方法如下:

1?“單項工程及費用”欄應根據建設工程預算中所列的單項工程及費用填列。

2?“開工日期”欄根據項目的實際開工日期填寫。

3?“預計數”欄,根據批準的項目估算單個項目的數量。

4?“已竣工基建工程”欄,反映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的貸方發生額逐行填列。

5?“在建工程”欄反映未完工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建設工程”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逐行分析填列單項工程。

6?“安裝工程”欄反映尚未完工的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安裝工程”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分析單項工程,逐行填列。

7?“安裝中的設備”欄反映基本建設項目帶出的安裝中的設備的實際成本。根據“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安裝中的設備”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逐行分析填列單項工程。

8?“預付基建費用”欄反映基建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應分攤計入交付資產價值的費用。本欄不按分行填列,只填合計數,根據屬於“基建支出”科目的“遞延基建支出”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9?“小計”欄,根據第4至7欄的合計數填列。

10?“工程材料”欄反映為基建項目采購但尚未收回的工程材料的實際成本。本欄不按分部填列,只填總數,根據“工程材料”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應扣除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儀器的實際成本)。

11?“合計”欄,反映未完工基建項目的實際成本。按8列加9列的總數計算列數。

(三)基礎設施投資情況表

該表壹般反映企業基建項目的投資來源和實際支出情況。為考核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概算的執行情況,特編制此表。

該表格的填寫方法如下:

1?“基本建設資金來源”項目反映企業用於建設工程的資金,根據實收資本、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的有關記錄填列。其中,“累計發生數”欄根據上壹年度欄號和“本年”欄號填列。

2?“基建項目支出”項目反映企業基建項目的實際支出。根據“基建工程支出”及其相關明細科目和“工程材料”科目的相關記錄,分析填列。其中,“累計發生數”欄根據上壹年度欄號和“本年”欄號填列。

3?“其他基建支出”項目反映企業在基本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不通過“基建支出”核算,但構成建設項目概算的其他支出。根據“工程材料——生產用工具、儀器”和“其他基建支出備查簿”的有關記錄,分別填列項目。

(4)基礎設施貸款情況表

本表反映企業按規定從各種渠道借入的基本建設貸款。本表根據“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科目的有關記錄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