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如何計提固定資產稅前折舊?
準確的固定資產折舊是個體工商戶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和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重要因素。但是,在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時,必須把握以下幾個問題:(1)提取折舊的範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征稅辦法(試行)》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有關規定,下列固定資產允許折舊:房屋、建築物;在用的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各種工具和儀器;停用設備的季節性停用和修理,以及以經營方式租出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2)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以外的未使用和不必要的固定資產;以經營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3)固定資產殘值的估算。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並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扣除。殘值按固定資產原價的5%確定。(4)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不得短於下列規定年限,根據不同情況,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執行:①房屋及建築物為20年;(二)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十年;(三)船舶以外的電子設備和交通工具以及家用電器、工具、家具為五年。因特殊原因需要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如受酸堿強烈腐蝕的機器設備,長期處於震動或顫抖狀態的房屋建築物,技術變化快等,由個體工商戶提出申請,報省級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執行。(5)折舊方法。個體工商戶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按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應根據固定資產原價和折舊率確定折舊額,計算公式為: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殘值率)÷折舊年限×100%;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按照工作量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根據固定資產當期工作量和單位裏程(每工時)折舊額確定折舊額:單位裏程(每工時)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殘值)÷總裏程(總工時)。(6)折舊的會計處理。個體工商戶每期計提的折舊,根據固定資產的不同用途,借記“生產成本”、“營業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