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風險防控工作具有長期性的特點。因此,為保證工作的持續有效開展,特成立單位風險防控工作組:
組長:劉紀文
成員:田玉民、楊偉明、劉玉振、黃浦
工作組的主要任務:貫徹上級廉政工作精神;統壹安排和部署中心的廉政工作;加強工作組織管理,不斷推進防控工作有序開展;確保小組成員對自己的職責負責,認真、正確地落實防控措施;處理和解決防控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工作實際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監督。
二,廉政風險防控的目標
在切實落實《關於全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采取必要措施防控廉政風險,堅持預防為主、懲治為輔的原則,嚴格落實,大力推進。通過努力,紅色和黃色風險點最終為零,藍色風險點得到進壹步有效防控。
第三,明確風險和基本防控要求
在該單位召開分委會研究後,該單位的風險被確定如下:
1,重大決策
風險點:決策過程
風險等級:藍色
基本防控要求:加強調研和集體研究,做到公開透明。
2.重要人員的任免
風險點:任免程序
風險等級:藍色
基本防控要求:遵守組織原則,遵循任免規定,群眾評議集體研究,公開透明。
3.重大項目安排
風險點:研究和確定
風險等級:紅色
基本防控要求:集體研究,反復論證,加強請示匯報,確保公開透明。
4.大量資金的使用
風險點:支出用途
風險等級:紅色
基本防控要求:加強集體研究,公開透明,嚴格遵循會計、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
第四,制定具體的防控環節和措施
針對上述風險,結合我局《實施意見》的要求,我中心將防控措施分為三個環節。
第壹步,決策環節主要是針對單位的重大決策,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突出制度在重大決策中的決定性作用,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壹崗雙責”制度,使單位的重大決策更加民主,避免“壹言堂、壹支筆”的發生。
第二步,實施中要堅持公開透明原則,有效防範、解決和處理重大項目決策、人事、重大項目安排、財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從而細化工作流程,明確工作責任,限定工作時限,防止執行中出現漏洞。
第三個環節,監管環節有效落實相關監管制度和措施。通過有效的監督,使決策和執行環節的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廉政風險防控的整體有效性不斷提高。
動詞 (verb的縮寫)為風險防控提供實施保障
1,嚴格的制度建設。按照有形建築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開展招標投標服務和管理,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執行中央制定的廉潔自律“八個嚴禁”、我市制定的“四個嚴禁”、我局制定的“四個嚴禁”,以及市紀委監察局在節日期間重申的“八個嚴禁”,八小時內無違法違規行為。工作人員從工作細節入手,落實“首問責任制”、“文明窗口制”等規章制度,細致周到地開展整個招投標服務過程中的跟蹤管理和見證服務。
2.加強防控自查。在紮實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同時,由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小組牽頭組織實施,把防控自查作為壹項長期工作,以制度為準繩,及時落實自查,及時消除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不良傾向,好的方面堅持和發展,問題及時整改,防止工作走樣。
3.註重社會監督。要突出社會監督作用,增強招投標活動透明度,設立意見箱,公布監督電話,主動接受全社會監督,為工程交易活動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加強與紀檢監察和招投標監管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配合媒體對行業監管的關註。廣泛聽取招標各方和群眾的意見,不定期組織相應的評估和咨詢,始終為我中心的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基礎。
4.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招投標活動的透明度和服務效率,為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監管提供便利條件。為加強評標的保密性和公正性,該中心貫徹省招標辦精神,實現省內異地遠程評標全覆蓋,在我市推行網上遠程評標工作,使徐州的評標專家庫資源享有全省。開發“三色預警”系統,聯合招投標監管部門、檢察院啟動預防職務犯罪“三色預警”機制,加強對招投標活動關鍵環節的監督。實施“壹網四系統”工程,整合信息服務功能,提高信息發布、開標、評標等服務效率。利用網絡音視頻監控平臺,集成江蘇4.0監管系統,對投標報名、開標、評標等招標活動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利用互聯網對外公開開標視頻,讓各行各業足不出戶就能觀看開標現場,提高了開標的透明度。
5.持續改進措施的過程。在廉政風險防控中,容易出現新情況、新問題。因此,中心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組應積極面對和完善原有防控措施和制度,以更好地滿足單位發展需要,有效服務中心工作,提升中心廉政風險防控能力。
6.堅持信息公開。堅持防控公開透明,不護短,不遮醜,得到社會各界和員工的支持。領導不幹預,不參與招投標。將招投標管理和服務的依據、程序、標準、時限、工作紀律、廉政規定和收費標準上墻公布,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實行保密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招標要求,公開報名、開標、信息發布、中標結果公示,對評標專家和評標過程保密,不受外界幹涉。
7.加強學習,提高認識。中心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組要把學習作為壹項長期戰略工作,不斷加強防控。要不斷學習更新知識,提高思想認識,為全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壹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有下列責任:
(壹)建立和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落實;
(五)組織建立和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並進行監督
推動和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制定風險控制措施的原則是什麽?
1,全面性原則:任何企業都應該全面管理、控制、實施和監督風險;
2.適應性原則:風險管理應與企業單位的業務規模和業務範圍相匹配,並不定期進行調整;
3.獨立性原則:風險管理的專業部門或機構應制定具體的計劃和政策;
4.綜合發展原則:風險管理應與企業和雇主的發展相結合,在風險管控範圍內推動企業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