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國庫存款——壹般預算存款8萬元;貸款:壹般預算收入8萬元;借入財務流動資金20萬元。借方:國庫20萬。
貸款:20000003與上級,買入證券到期兌付。借方:銀行84000元。
貸款:證券80000。
貸:其他收入-利息4000 4、(1)從基金預算余額中轉出資金150000元,指定當日基金預算收入230000元。借:轉賬資金23萬。
貸:國庫存款-基金預算存款230000元。
借:國庫存款-壹般預算存款230萬元。
貸款:轉貸230萬元(2)按規定從省財政專項資金中支付25萬元。
借方:上述支出25萬。
借款:與上級溝通25萬元(3)某市財政借的財政周轉金20萬元。
借方:財政存款20萬元。
貸:20萬元用於同級交易(4)用預算結余65,438元+00萬元補充預算流動資金。
借:下撥資金100000。
貸款:余額100000;貸款:余額100000;貸款:預算流動資金100000。